关于公开选聘研究生党总支学生副书记、本科生党总支学生副书记、院团委学生副书记的通知

2016-05-25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学生在学院党团建设的作用,太阳集团tyc5997拟在全院学生中公开选聘研究生党总支学生副书记、本科生党总支学生副书记和院团委学生副书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岗位

研究生党总支学生副书记1名

本科生党总支学生副书记1名

院团委学生副书记1名

二.职责与权限

 (一)研究生、本科生党总支学生副书记

  1、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2、制定工作计划,经党总支书记审批后开展工作,不定期向书记汇报,对书记负责。
     3、执行学校和学院党委的有关精神和决定,对研究生、本科生党员干部进行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负责组织发展,发展党员及开展民主生活会等党建工作。

  4、组织开展日常管理和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协助党总支书记处理其他党务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研究生、本科生党总支学生副书记可参与学院制定相关管理制度的调研及起草,宣讲学院有关政策、制度,可受邀列席学院年度工作会议、党代会、学生工作例会等有关会议和活动。

  6、完成党总支书记委托、布置的其他工作。

 (二)院团委学生副书记

  1、根据职责和权限制定工作计划,经团委书记审批后开展工作,不定期向书记汇报,对书记负责。
     2、受团委书记委托负责收集团员对学院管理、团组织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并针对团员所反映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根据调查结果向相关部门提交处理建议或意见,同时负责向团支部、团员反馈学院对所反映问题采取的解决措施。对未被采纳的建议和未予解决的问题,及时说明原因。
     3、团委学生副书记协助书记处理有关团建工作,可受邀列席学院年度工作会议、团代会、学生工作例会等有关会议,以及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相关工作会议、活动。
     4、团委学生副书记可参与学院制定相关管理制度的调研及起草,宣讲学院有关政策、制度。
     5、完成团委书记委托、布置的其他工作。

  三.任期要求
     研究生党总支学生副书记、本科生党总支学生副书记和院团委学生副书记每届任期一年。每届任期届满应分别向研究生党总支、本科生党总支和团委述职,聘期内不得担任其他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职务。

  四.竞聘条件
     1、德才兼备,品学兼优,诚实守信,身心健康,学习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高。
     2、热心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乐于服务同学,拥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3、模范遵守院规院纪,熟悉学院有关部门的职责和相关政策,了解学院的党建团建、学生工作等相关工作。
     4、可任满一届的全日制在院本科生和研究生。
     5、曾担任校、院学生组织主要学生干部,有丰富的学生工作经验,熟悉共青团工作,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活动能力和管理协调能力。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和初选(5月23日—5月26日)
     1.报名:符合竞聘条件者,须认真填写报名表(附件1),于5月26日前报送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报名可通过个人自荐、学院推荐、学生团体推荐三种方式。
     2.初选:根据报名资格审查情况,学院组织评审团对参选者进行面试,根据面试成绩,择优产生候选人进入决选。
     (二)决选(5月27日)
     1.决选办法:每位参选者7分钟演讲,3分钟答辩。
     2.评审机构:由院领导、相关部门负责老师、学院党团组织主要负责人等组成评委团;由学生代表(原则上不担任学生干部)组成学生评审团。
     3.决选成绩:竞选者得分=评委团平均成绩×70% + 学生评审团平均成绩×30%。
     (三)考察公示与聘任(5月28日—6月3日)
      学院将根据决选成绩确定最终人选,并向全院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研究生、本科生党总支书记和团委书记聘任。 

                                         太阳集团tyc5997

                                          2016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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